加盟管理办法
建苏农连锁品牌,提高苏农连锁运作水平,保护加盟各方权益,特定本办法。
加盟即特许经营。指苏农连锁总部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资源、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通过加盟合同授予加盟方使用,加盟方按合同规定及连锁总部同意的业务模式,从事加盟经营活动,并向连锁总部支付相应费用。
加盟合同有效期内,加盟方权益:
1、品牌支持。使用统一的商标、商号,统一形象设计。
2、营管支持。就开店选址、店堂布置、装修、管理、营销、企划、培训等向连锁总部征询意见。
3、形象支持。根据自身经营服务需要,在遵守总部统一规范的前提下,在重要媒体多方位广告宣传,进一步提高品牌效应。
双方遵守自愿、公平、有偿、诚信、规范的原则。
加盟的基本形式:
单店加盟—即总部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加盟方。获得特许经营权的加盟方按照加盟合同开展经营活动,但不得再行转让加盟权。
区域加盟—即由总部将指定区域内的独家加盟权授予加盟方。加盟方可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在指定区域内直接设立且直接经营管理的分支机构,但不得向其他单位转让加盟权。
公司网络发展部为公司发展加盟活动的职能部门,须有专人负责组织衔接本公司或公司其它部门开展的加盟活动。
加盟条件
1、具有合法的农资经营主体资格(提供营业执照);门店牌匾使用苏农连锁统一标识,店堂悬挂苏农连锁的营业象征;
2、拥有必要的经营条件:门店面积一般不小于50平方米,有配套库房;流动资金一般在20万元以上等;
3、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良好的个人资信;坚决不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确保“质量第一”;
4、认同“苏农连锁”的经营理念,接受连锁管理及相应的规章约束;按期及时上报连锁总部所需各种报表、资料;
5、履行签约承诺,按期缴纳品牌使用费。
加盟程序
1、咨询、沟通,获取苏农连锁基本信息;
2、递交加盟申请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总部考察、资格审定;
4、双方商洽、签订加盟合作协议书;
5、加盟方缴纳品牌使用费及加盟保证金;
6、苏农总部提供门店户外标识(同时提供加盟店编号)及店内形象宣传用品等;
7、组织参观苏农连锁示范店及人员培训、门店装修、开业策划;
8、总部验收、正式开业。
品牌使用费用及加盟质量保证金
根据连锁经营有关法规、惯例,苏农连锁公司授予加盟方特许经营权,按协议适当收取一定数额的品牌使用费和保证金。品牌使用费收取标准根据苏农连锁公司的统一规定执行。且随着“苏农”品牌知名度的提升及公司货源配送能力的增强而逐年递增;加盟保证金收取标准一般为品牌使用费的2-3倍。加盟保证金在协议到期后,按协议约定退还加盟方。
加盟管理
总部为加强加盟店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派出人员前往加盟店现场督导,对加盟方营销等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
加盟后,加盟方应按照总部提供的报表种类、要求及时将有关计划、统计及财务状况等报表资料连续提供给总部指定部门。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江苏苏农农资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